您当前的位置:涪陵城市在线首页 >> 分类信息首页 >> 便民生活 >> 办事指南 >> 单位转让房屋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是多少?

单位转让房屋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是多少?

信息来源于:涪陵网 发布时间:2014/12/16
根据重庆市地方税务局2014年第3号公告《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》:从2014年4月1日期,单位纳税人转让房产土地增值税实行核定征收的:普通住宅为5;非普通住宅及车库为6;非住宅(车库除外)为8。
电话:010-61744288 传真:010-61744588 邮箱:union#ccoo.cn
地址: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宏福大厦1007室 邮编:
Copyright © 2004-2024 北京城市联盟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  技术支持:城市联盟
京ICP证B2-20190844号  京ICP备09021873号  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